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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2021-12-30    文字:党委宣传部


12月29日下午,我校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跟进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党史学习教育、人才工作、法治建设等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自治区颁发的《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三项条例。校党委书记刘志彧主持会议,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现场

会议上,刘志彧书记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王沪宁同志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就我校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做好学校新时代民族、人才、法治建设等工作,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作了安排部署。

校党委委员、宣传部部长李为民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国作家协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会上的讲话精神及全区人才工作会议、十一届二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法学院副教授程建就《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条例》作了专题辅导讲座,对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深刻影响等方面做了细致的分析与解读,对与会同志准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的内容,结合实际做好贯彻落实工作提供了启发和指导。

会议指出,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上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对于我们面向“十四五”发展新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中心工作,加快推进特色鲜明的一流大学建设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我们要持续深化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在大局中瞄准定位,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推动学校内涵式高质量发展;要全面贯彻新时代人才工作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以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推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要全面树立法治思维,大力推进依法治校,确保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体现在学校事业发展的全方位各方面;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深改委、教育部等部委出台的《关于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若干意见》《关于深化部省合建工作推进部省合建高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不折不扣把党中央和自治区新决策新部署落实到位,为办好特色鲜明的一流大学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不断开创学校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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